最近,我浏览了 鲁滨孙漂流记 这部小说。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丹尼尔 #8226;笛福,他虽然只受过中等教导,但却写了在文学史上影响极大的 鲁滨孙漂流记 而著名世界。
这部小说讲述了英国青年鲁滨孙不安于中产阶级的安宁平淡生涯,三次出海经商的故事。因遇海盗被摩尔人掳住,做了几年奴隶后逃往巴西,成了种植园主。为解决劳动力缺少问题,在去非洲贩卖黑奴途中遇风暴只身漂流到一座无人荒岛。小说重要写他在岛上28年的生涯。他克服悲观情感,建住所、制器皿、驯野兽、耕土地,用各种办法寻找食物。终于克服自然,改良了生涯环境。在第十七年救了一个土著,经训练成为自己忠诚的奴仆。后又获得新的居民,成为该岛的统治者。最后乘英国商船回国。
鲁滨孙那种不愿意过平淡生涯,而是怀抱妄想,要用自己的双手发财致富、用自己的顽强意志战胜重重艰苦,克服自我和环境、实现人生价值的精力,体现了西方海洋文明的传统,充斥向外发展的好奇心、驯服欲和冒险精力。这部小说也是作者笛福人生斗争的缩影,是英国和欧洲涌现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是除了《圣经》外再版最多的一部著作,是世界文学名著中的一颗明珠。
这部小说最胜利的处所在于它带给读者的真实感和现场感。第一人称的写法,活泼真切的细节描述和心理描述,给人以非常强烈的真实感和现场感,在“我”的叙述下,读者仿佛和鲁滨孙一起阅历了那些孤单和凶险的时刻,和他一起收获了做成一块木板的喜悦,把山羊驯养胜利时的幸福。小说的心理描述也非常胜利,比如鲁滨孙在荒岛上十二年后第一次发明人类脚印时的恐怖和胡思乱想,就被描述得淋漓尽致。据说在开端的时候,许多人都认为真有一个名叫鲁滨孙的人在写他的真实阅历。
鲁滨孙漂流记 让我明确了学会生存,它的确是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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